拒絕簽訂不合理的安置補償協議 - 被拆遷人接下來又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拒絕簽訂不合理的安置補償協議,被拆遷人接下來又該怎麼辦?

如今,徵地拆遷活動在各地非常頻繁,許多土地和房屋面臨徵收。而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部分徵收方不惜以違法收手段,實行逼拆、強拆,作為相對弱勢的被徵收人,面對補償不合理情況下的逼拆,又該怎麼辦呢?

這其實是很多被徵收人在諮詢愛土拆遷律師團時會經常問到的問題,他們的下意識選擇是拒籤補償協議,但對於拒籤協議之後下一步該做哪些維權工作,則比較模糊。很多被拆遷人也比較擔心:“不簽字就能得到更高的補償麼?”、“不簽字會直接來拆我們房子,怎麼辦?”

下面愛土拆遷律師團就圍繞這幾個問題來為大家提供法律層面的分析和建議。

一、籤還是不籤,你選哪一條路?

“律師明明告訴我這種情況不能簽字,但我一個無權無勢的老百姓,是不是應該忍一下算了?”很多被拆遷人都有這樣的顧慮,我們分析一下其中的利弊,答案便見分曉。

如果你對補償數額不滿意但忍氣吞聲地簽了字,在法律上就意味着你認可了協議中的補償數額,如果後來想維權,拆遷方會説“協議在此,不能反悔!”,成為維權道路上很難破除的阻礙。如果與市縣級政府之外的相對方簽署協議,一旦拆遷方不按照當初承諾補償,協議無法發揮應有的約束力,我們便將自己的權利至於巨大的風險之中。

二、拒絕簽字之後怎麼辦?

拒絕在不合法、不滿意的安置補償協議上簽字是保護自己權利的第一步,而不能止步於此。拒絕簽字之後按兵不動、單純拖延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拆遷方會繞過安置補償協議,想出各種辦法達到目的。最終結果可能是被拆遷人無法得到更多補償,房屋被合法的強拆掉,甚至背上“釘子户”的名頭。

因此,我們不能被動等待自己的權利由別人幫我們實現,而應該積極行動起來,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一起來看一下可以採取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1,找拆遷方的“軟肋”,重點發力

在與相關部門的較量中,我們往往會處於弱勢地位,為了扭轉這種局面,要轉而尋找對方的弱點。我們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獲取相關審批文件和徵收決定,刨根問底從法定程序中找違法點。

拆遷過程中,徵收方出於種種原因考慮,常常會跳過一些法定程序或者不按照法定要求操作,這些違法行為我們都不能放過,可以針對性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維權。

2,謹慎對待帶着“紅章”的文件

拆違代拆遷是拆遷方慣用伎倆:先用《違法建築認定書》將你的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築,再通過《限期拆除決定書》拆除。但違法建築的認定和拆除並非有關部門可以隨意為之,要受到法定的條件和法定的程序的約束。我們可以以實體或程序違法為由啟動法律程序要求撤銷。否則,下一步程序就有可能是強拆。

在雙方就拆遷補償安置問題僵持不下,我們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進行復議或訴訟,拆遷方會下發《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或《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看到這份文件就説明已經到了萬分火急的關頭,因為如果再不將其依法撤銷,拆遷方就會申請法院實施強拆,那時候就很難再有爭取的餘地。

3,提防“逼遷、強拆”

首先,我們要明確這樣的手段都是非法的,法律站在我們的一方。

其次,要擺正態度。當我們遭遇停水、停電、封路、斷橋甚至是強拆時,一味的妥協忍讓會讓對方更加肆無忌憚;僅僅通過拖着、耗着的方式維權也得無法得到想要的效果;不理智的暴力行動更不可取,傷人害己,留下更多的遺憾。

再次,面對這種情況,機智的做法是什麼呢?第一,拍照錄像保留證據,殘存的殘磚斷瓦和土地也要守好,這些都是後續進行訴訟和爭取補償的證據。第二,報警。説到這裏,大家想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會是“他們會管麼?”愛土律師團告訴你,如果公安局拒絕出警,我們可以起訴公安部門不作為,成為我們談判的籌碼。

講到這裏,大家知道拒絕在安置補償協議上簽字之後該怎麼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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