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斷水斷電拆遷?做好這三件事,穩操勝券,提高房屋補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根據法律規定,房屋徵收應當秉持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但是在現實中,一些被徵收人明顯感覺到補償不合理,那麼就不會輕易在徵收方提供的補償協議上簽字,更不會搬遷了。這時徵收方在幾輪談判無果後,往往會採取斷水、斷電,停止供汽、供熱的手段來施壓被徵收人。

遭遇斷水斷電拆遷?做好這三件事,穩操勝券,提高房屋補償!

試想一下,沒有水和電,連照明、炒菜做飯、入廁洗浴、開空調都成困難,生活上肯定有極大的不便……這時候你是搬還是不搬呢?

面對徵收方咄咄逼人的態勢,我們被徵收人往往是很着急的,而此時徵收方往往就是一個態度:只要簽字搬遷,一切好談。

斷水斷電逼籤,是否違法,我們該如何應對?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給大家以案釋法,見招拆招,解決徵收難題。

房屋補償不合理,王先生“躲過”簽字,但沒躲過斷水斷電

王先生一家居住在黑龍江省某地城區。2018年10月,當地因棚户區改造面臨拆遷,王先生覺得補償不合理,便一直採取消極迴避態度,未與拆遷方簽訂補償協議。這一拖就是一個多月。

不籤協議就沒事?不存在的。眼看年底了,徵收項目不可能因為個別拆遷户不搬遷就停下來。為了趕在年前完成拆遷進度,徵收方對王先生家採取了斷水、斷電、停止供熱的方式逼迫其簽字搬遷。沒了水、沒了電,在城裏怎麼生活?

在如此寒冷的冬天,又是北方,沒有暖氣,王先生原本温馨的家瞬間如同冰窖。王先生一家人急得不行,“難道斷水斷電不是違法行為嗎?”

面對這種情況,王先生一家該何去何從?接下來,愛土律師就為大家詳細講解。

徵地拆遷中,採取斷水斷電來逼遷,往往是因為補償確實不合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條例》第31條規定: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對採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採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由此可見,法律禁止以斷水、斷電的方式來暴力逼遷,頂風作案情節嚴重者甚至觸犯刑法。其實徵收方實施斷水斷電,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表明拆遷中存在明顯的貓膩和不合理的地方,通常拆遷補償還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間。徵收方希望你儘早簽字,好抹殺掉這部分補償空間。

所以被徵收人千萬不要被斷水斷電嚇到,相反,這時候我們應該明白,應當積極維權,通過打徵收方的違法點,來提高拆遷補償。

被斷水斷電,被徵收人做好這三件事,可反敗為勝,提高房屋補償!

在拆遷中,經常出現政府假借水電公司之手,利用斷水斷電手段強迫被徵收人簽字的情況。在這種時候,大家不要慌張,可以通過以下合法有效的法律途徑終止徵收方的違法逼遷行為,用法律武器化被動為主動,掌握拆遷談判的主動權,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申請查處:被拆遷人可向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查處相關斷水斷電的違法行為。這是最直接了當的方法。當然,有時候,這個查處申請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但是咱們這份查處申本身也可在後期作為維權的證據。

2、收集相關證據:掌握好手中的水電費繳費憑據等權利憑證,保留好斷水斷電相關通知和破壞掉的水電錶現場照片。積極收集整理徵收方下發的相關征收文件,對徵收方的談判進行錄音、錄像取證,保存好房屋證件,拍照錄像房屋現狀,為後期維權做好準備。

3、提起行政訴訟:最有效的救濟途徑還是直接通過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確認斷水斷電的行為違法,同時一併請求法院要求對方對因斷水斷電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

近幾年,拆遷涉及的範圍越來越廣,不少地區為了趕進度,儘快完成工期,採用各種非法的手段試圖讓被拆遷人儘快搬走。除了常見的斷水、斷電、斷氣外,還經常採取每天上門遊説、敲門,又或者是砸玻璃、砸窗户等暴力手段。

大家遭遇違法拆遷時,一定要切記法律賦予了我們的權利。只要咱們被徵收人找準徵收方的違法點,收集好證據,通過法律途徑是可以爭取到合理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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