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前兩天徵收方突然強拆房屋 - 宋女士過了個"糟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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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還有兩天就過除夕了,徵收方卻悄悄將宋女士家的商鋪強制拆除了。宋女士聞訊後急忙趕往現場,看到的是一地廢墟,房子早被推平了。這一幕差點讓宋女士暈厥過去。她指責徵收方偷拆違法。工作人員卻將責任推脱到宋女士身上,説她拒籤協議,在徵收補償決定下發後仍不交房,為避免春節期間空置房屋出現流浪人員問題,因此依法強制拆除房屋。宋女士怒斥説,她根本沒收到補償決定,連維權的機會都沒給到,憑啥就拆她的房。

除夕前兩天徵收方突然強拆房屋,宋女士過了個"糟心"年

春節後宋女士和家人再度找徵收方交涉,但對方一口咬定按照法定流程推動的司法強拆,合法合規。宋女士一怒之下將徵收方告上法庭,請求法院確認徵收行為違法。

到底宋女士是阻礙拆遷的"釘子户",還是徵收方故布疑雲、違法徵收?下面跟隨拆遷律師,一起來看看案件真相。

棚户區改造,徵收方房屋評估卻不將結果公示,也不送達被徵收人

這件事得從一年前説起。2017年,宋女士家商鋪所在街道被整體納入棚户區改造項目。宋女士的商鋪是車庫改的商鋪,購置於2007年,產證齊全,已用作商鋪經營多年。這次拆遷,她期望自己的商鋪在拆遷時能得到一筆豐厚的補償款,為將來的生計提供一些保障。

2017年5月,當地徵收方發佈了徵收公告。開展評估前,徵收方並未通知片區被徵收人協商選定評估機構,而是自行委託了一家房產評估機構開展評估。當年11月評估機構對宋女士的被徵收房屋進行了評估,但評估結果並未進行公示,也沒有送達宋女士。

經營中的商鋪被以住宅價格補償,宋女士協商失敗後拒籤協議

宋女士後來知悉,她家的商鋪補償資格並沒有得到認可,只能按照普通房屋來補償。失望之餘,她對評估報告的合理性提出質疑,要求按照商鋪評估其房屋價值。

2017年12月,當地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對宋女士的房地產估價報告進行評審,認可了原評估結果合理、合規。宋女士的主張沒有得到支持。

徵收方三番五次找宋女士簽訂補償協議,但雙方由於在補償標準上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徵收方明確告訴宋女士,棚户區內房屋的徵收簽約期限為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8月10日,讓她儘快簽字搬遷。

宋女士堅持自己的補償要求,不按商鋪拆遷補償,那就不籤協議、不搬遷。

除夕前兩天房屋被強制拆除,宋女士過了個"糟心"年

見宋女士不肯妥協,徵收方也不着急,慢慢和宋女士耗着。六個月後,即2018年2月11日,徵收方正式對宋女士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並於2月12日在涉案房屋現場張貼公佈,但未向宋女士直接送達。

根據決定書,宋女士的房屋徵收補償款合計66.3萬元;宋女士應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簽署安置協議,騰房交付。

同時,徵收方在該補償決定中還告知宋女士如其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複議(60日內)或者未提起行政訴訟(6個月內),在該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徵收方將依法申請當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但徵收方並沒有按照補償決定書來給宋女士留出維權期限,而是在2月13日,就組織人員強制拆除了宋女士的被徵收房屋。此時距離2018年的除夕,還有兩天時間。

律師分析:

徵收程序存在瑕疵,強制拆除未保障被徵收人救濟權利

春節結束後,宋女士立即聯繫了拆遷律師諮詢。律師根據宋女士的詳細描述和提供的證據資料、圖片,作出分析:

徵收方評估機構選定程序存在瑕疵,評估結果未依法公示;補償決定書下發第二天即拆除房屋,違背了決定書關於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等救濟途徑的維權期限,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司法強拆程序不完整。

建議當事人依法維權,先從確認徵收方強拆違法入手,以打促談,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

宋女士對於律師的分析非常認可,隨即委託律師對徵收方提起行政訴訟。

被起訴後,徵收方辯稱春節期間流浪人員多,為安全起見拆除了案涉房屋

在庭審中,徵收方辯稱,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作出後,依法送達了宋女士。因涉案房屋已無人居住,春節期間多次發生流浪人員安全事故,為維護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再次發生事故,徵收方才對涉案房屋進行拆除,合法合理。

徵收方這些蹩腳的辯駁理由當然站不住腳,在拆遷律師的據理力陳、列舉大量證據後,迅速失去優勢、節節敗退。

法院判決:

徵收方強制程序違法

法院認為,徵收方未等到前述期限屆滿,即於2018年2月13日強制拆除了涉案房屋,其徵收拆除行為不僅與其在徵收決定中公示的徵收拆遷程序相悖,更違反了強制拆除的法定程序,且沒有合法有效的拆除依據,應確認違法。宋女士的訴訟請求依據充分,依法應予支持。

法院判決:

確認徵收方強制拆除宋女士名下某車庫的行政行為違法。

法院雖未直接支持宋女士車庫按照商鋪標準補償,但通過確認徵收方違法,也為宋女士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做了很重要的鋪墊,而宋女士也能在接下來和徵收方的補償談判中佔據主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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