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被以違建名義給拆了 - 你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7W

養殖場被以違建名義給你拆了怎麼辦?這是一位網友給咱們提出諮詢問題。實際上,在養殖場拆遷實踐當中,這種情況是經常發生的,可以説非常普遍。

養殖場被以違建名義給拆了,你該怎麼辦?

先説説,為什麼養殖場在拆遷時經常會遇到被認定違建的麻煩。

一是成本問題。

由於養殖場的規模通常比較大,養殖的畜禽也不少,那麼包括養殖場地上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停產停業損失、畜禽的補償,這一塊算下來拆遷成本可是不低的。

所以一些地方在拆遷時,也就動了“歪腦筋”,用“違建”來代替正常的搬遷,這麼做的好處就是可以很好地壓低補償,控制成本。

二是手續問題。

建成時間比較早的養殖場,有不少其實是沒有審批手續的,很多是當初地方政府鼓勵養殖,出台了很多優惠政策,在手續上開了綠燈,並未做嚴格要求。所以建的早的養殖場可能存在手續不齊全或者沒有手續的事實。

現在用手續來“卡”你,其實也算是“對症下藥”。你一旦自己覺得理虧了,那麼在補償一塊,很可能就是拆遷方説給多少就給多少了。你沒有議價權。

養殖場是不是違建,拆遷方一句話就能定了嗎?

其實違建的認定是有法定程序的,不是他們説是就是的。即便建築沒有證件也不等於就是違建,需要綜合養殖場建成的時間,當初的政策,經營的證件、地方授予的榮譽和納税的憑據等綜合考量。

舉個例子,如果當初招商引資或者地方有鼓勵政策,建起來的養殖場,即便沒有證那也不算違建的。這個叫做商業利益信賴原則。簡單説,就是你出政策讓我搞的養殖場,現在你要來拆,那麼合理補償也是應當的。

退一步説,即便認定違建,咱們也是可以陳述、申辯的,在收到拆除決定後,咱們還可以複議、起訴維權的。

最糟糕的情況下,如果養殖場確實被以違建的名義拆了,咱們一樣就可以就這個拆除行為複議、起訴,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不是説,他拆了,咱們就認了。畢竟還有法定的救濟途徑可以去走。

這麼説,大家明白了吧?如果您有徵地拆遷方面的疑問,,歡迎留言諮詢,也可點擊文章末尾下方的藍字 瞭解更多,獲取一對一法律服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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