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扣押徵地補償金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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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故扣押徵地補償金違法嗎?

無故扣押徵地補償金違法嗎

徵地單位扣押徵地補償金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條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二、徵地補償的流程有哪些?

1、徵地告知。

2、現狀調查及確認。

對擬徵土地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確認;確有必要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

3、徵詢意見,組織徵地聽證。

4、徵地材料的組織、審核及上報。

5、徵地的審核和報批。

6、發佈徵收土地公告。

7、辦理補償登記。

8、擬定和公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9、舉行聽證。

10、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1、實施徵地、交付土地。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後,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及時依法組織落實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事宜,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費用及時足額地支付給被徵地的農民和村集體經濟組織。

三、徵地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一)節約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則。

國家建設徵收土地,要注意節約用地。各級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門應當嚴格掌握用地控制指標,應當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和規模,確定徵收土地的面積,不得多徵、早徵。

(二)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原則。

國家也要給予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適當補償,對因徵收土地而受損失的個人給予妥善安置和補助。

(三)誰使用土地誰補償的原則。

土地徵收的補償,不是由國家支付,而是由用地單位支付。用地單位必須按法定的標準,向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補償。

(四)妥善安置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原則。

集體土地徵收意味着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喪失,意味着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收益利益的喪失,故用地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妥善安排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生產和生活

(五)保證國家建設用地的原則。

國家建設徵收土地,被徵地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這不但因為徵收土地是國家政治權力的行使,而且因為國家權力的行使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

徵地補償款是專款專用的,在土地徵收過程中,像地上建築物、停產停業損失、臨時安置補償等,這些都是從徵地補償款中撥付的,雖然農村的土地是集體財產,城鎮土地是國有財產,可是,地上建築物的產權是受法律保護的,政府部門徵地必須先向相關人員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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