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盼拆遷到怕拆遷 - 被拆遷人經歷了些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從盼拆遷到怕拆遷,被拆遷人經歷了些什麼?

拆遷,有時候正是一座城市發展的剪影。在和相隔十年先後遭遇拆遷的"兩代"被拆遷人的交談中,愛土拆遷律師漸漸發現了被拆遷人從"盼拆遷"到"怕拆遷"的祕密......

拆遷:兩種不同的觀點,有期盼也有擔憂

老拆遷人:房子老了,一拆遷能換新的住多好

新拆遷人:房子剛住進來沒幾年,等安置房不知道要等多久

交談中,很多拆遷較早的被拆遷人朋友認為,自己當初住的房子已經相當"老破小"了,拆遷能夠拿到錢,或者直接搬進新房子,對全家人來説都是一件改善生活環境的好事,所以自己一直盼着拆遷。

而近些年遇到拆遷的被拆遷人朋友卻反映,自己的房子居住年份其實並不久,不拆遷全家人也都住的挺好的,一拆遷還要經歷一場折騰,更何況現在回遷房拖延交房的越來越多,自己不知道要在外面租房漂泊多久。

針對這個問題,拆遷律師想和被拆遷人朋友們説的是,隨着徵收範圍的擴大,很多咱們自己覺得年份不久、環境狀況尚可的房屋可能都會被納入拆遷改造範圍。

有時候這種徵收是不可逆的。在這種情況下,咱們要投入更多精力在瞭解徵收項目的合法性,以及積極通過談判和法律途徑爭取合理補償條件上。

對於徵收後補償安置工作不到位的,如安置房沒有如約交付的情況,被拆遷人朋友也可以通過啟動訴訟等法律程序的方式,督促徵收方履行補償義務,保護好咱們自己的權利。

兩種不同的遭遇:拆遷致富還是拆遷返貧,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老拆遷人:一輩子沒見過這麼多錢,拆遷致富了

新拆遷人:補償標準太低,全家生活水平都會下降

有年紀較大的、早年經歷拆遷的被拆遷人朋友説,自己當時沒有銀行卡,直接向拆遷方要的現金,看到一百多萬現金堆在一起時,自己直接哭出了聲,因為自己一輩子都沒有見過那麼多錢。

但很多不願意簽字搬遷的被拆遷人朋友反映,自己認為現在的補償標準太低了,按照徵收方給的補償條件,自己想要住上和的房子的面積、配套情況差不多的房子,還要自己貼很多錢,全家的生活水平都會因此降低。

同樣是百萬補償,十年前對被拆遷人來説可能是天文數字,但十年後,因為物價上漲等原因,對現在的被拆遷人來説,可能連被徵收房屋的市場交易價都達不到。

法律和國家政策要求,拆遷補償必須保障被拆遷人原有居住生活水平不下降,這是最基本的原則。因此,對於拆遷標準是高是低、分户補償合不合理,被拆遷人和徵收方都要結合被徵收房屋的實際情況、當地的收入、消費水平和被拆遷人原有生活水平綜合考慮。

如果被拆遷人朋友確實遇到補償標準不合理的情況,可以拒絕在徵收協議上簽字,拒絕搬遷,要求對方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通過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等方式,具體瞭解補償標準不合理的原因,並積極行使法律賦予自己的救濟權利。

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但還是被強制拆除,這樣的拆遷又該如何應對?

對強制拆遷的畏懼和憎惡,是所有被拆遷人朋友共通的感受。有被拆遷人朋友表示,自己其實並不是真的不願意配合拆遷,更不是想跟徵收方對着幹,而是補償談不攏直接被嚇唬強制拆除,這讓自己實在接受不了。

拆遷律師想説的是,強制拆除並不是徵收方的直接權力。如果是依法強制拆除,徵收方必須遵守一系列法定的前置程序要求,並且尊重被拆遷人在這個過程中的每個階段的知情權、意見權和救濟權利的行使,不是想什麼時候拆就什麼時候拆、想怎麼拆就怎麼拆。

即使是依法對被徵收房屋實施強制拆除的,也必須保護和尊重被拆遷人的合法財產權利,不能對房屋一拆了之,將被拆遷人的屋內財產等也一起損毀。

無論徵收方存在何種情形的違法強制拆除,被拆遷人都有權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途徑,請求依法確認徵收方的違法問題,追究徵收方的違法責任。對於合法財產在強拆中受到損害的,被拆遷人還可以進一步主張國家賠償

被拆遷人的訴求其實都很簡單,能夠得到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即使不能因為拆遷"一夜暴富",也萬萬不能因為拆遷使多年奮鬥攢下的家產都付之東流。

所以説,"盼拆遷"和"怕拆遷"之間,其實相隔的並不單單是一段長達十年的時間。問題其實一直都在於,拆遷項目是否合法、拆遷補償是否合理。如果被拆遷人朋友都能全面瞭解拆遷政策和法律,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相信拆遷糾紛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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