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拆遷協議的情況下房屋被村委拆除 - 只拿到500的補償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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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拆遷協議的情況下房屋被村委拆除,只拿到500的補償合不合理

這段時間,有一些農民朋友諮詢時説:“沒有簽署拆遷協議的情況下房屋就被村委拆除了,只拿到了500元至600元的房屋補償,是否合理?能否提高補償?”再結合平常我們頭條號的評論來看,這樣的情形較為常見。如果説拿着500-600元/平的補償,要進城買房,這幾乎是痴人説夢。難怪農民朋友對這個補償心中不滿了。

今天,拆遷律師團就為有相關疑問的農民朋友進行分析解答。可以告訴大家,上面諮詢問題中所説的情況屬於村委違法拆遷。

從我們接到的諮詢來看,村委組織拆房的情況並不少見,並且存在曲解政策、壓低補償的情況。可以説是拆遷當中比較常見的亂象,咱們農民朋友要特別留意。

沒簽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房屋被村委拆除,屬於拆遷流程違法

從拆遷法律及國家相關政策來看,徵地拆遷都必須遵循“先補償後搬遷”的徵收原則和程序。意識就是説,在農村拆遷時,應當先簽訂補償協議,支付補償款給農民朋友,然後才能拆房。上述情況明顯違反了房屋徵收的流程,先拆房再談補償,已經違法了。

農村房屋拆遷的具體流程大概是這樣的:

先確定徵收範圍並預告知農民,制定並公佈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徵求農民朋友意見,看大家對於補償有無意見。

根據羣眾的意見然後完善補償安置方案,然後公開發布。

接着發佈房屋分户評估報告,確定每家每户的補償金額及明細。然後組織大家簽訂補償協議。

如果對於補償不滿意的農民,可以依法就評估報告提出異議,並要求重新評估。如果協商不下來,那麼可以走法律途徑維權。

顯然,實踐中的農村房屋拆遷,很多時候村委並沒有給村民走這個救濟流程的機會。村裏或許根本就是想要快刀斬亂麻,一次性搞定拆遷,完成上級交辦的目標任務,而沒有顧及農民朋友的補償是否合理。

補償500-600元,能讓你買上最近地段的房子嗎?如果不能,那就不合理!

房屋徵收補償,有一個基本的核心補償原則,即“不得降低被徵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簡單講就是拆了你的房,給到你的補償款,要能確保你能在最近地段買到同等規模面積的房屋。這就叫保持了你原有生活水平。如果不能,那就不合法不合理了,是可以要求提高補償的。

當然,補償是否合理,要看其補償方式。如果是劃地重建,另外給您劃撥一塊宅基地建房,而且您被徵收的房屋也是土瓦房的話,那麼補償500-600元/平,基本差不多了。

如果是提供了安置房,然後另外給您補償500-600/平,這是合理的。

如果是貨幣補償,只給500-600/平補償,並且沒有其他人頭費,那就不合理了。

説實話,農村房屋拆除後,再要到就近的鄉鎮買房,單是補償五六百元一平,是遠遠不夠的。鄉鎮房價,低的也能有兩三千一平。一對比,就會發現是很難進鄉鎮買房的。

村委來組織拆遷,一定要特別小心各種小手段

為什麼這麼説呢?從我們接到的諮詢來看,農村拆遷,村委違法拆遷的手段實在太多了。比如不給看徵收文件、給你籤空白協議、或者收走你手裏的拆遷補償協議、找你家人代簽不公平協議、故意壓低補償、先拆房後補償等等。可以説違法拆遷的小手段層出不窮。

另外一方面由於一些地方的村委,法治意識不強,往往會導致拆遷流程不合法的情況出現。而要麼農民朋友往往吃虧上當。

因此,必須提醒大家:

凡是徵收必須補償;凡是拆遷必須先簽協議、先補償,再搬遷、拆房。這是徵收的核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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