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遷紅線內的房屋能不能加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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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拆遷紅線內的房屋能不能加建 ?

在拆遷紅線內的房屋能不能加建 ?

不可以。紅線是指已經發布拆遷公告之後,正式確定要推進拆遷項目之後的拆遷範圍。拆遷範圍確定後,拆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賃房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辦理的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准,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二、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16條規定,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通常認為,徵收範圍確定的標誌是房屋徵收公告的發佈。

《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第九條規定:“在徵地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另外,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通過搶栽、搶種、搶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而騙取徵地補償款數額較大或巨大的,可構成詐騙罪,情節嚴重者可判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在徵收拆遷來臨時,千萬不要盲目的去搶種搶建,這樣不僅違法,也達不到你想要的提高補償的目的。

對於已經確定拆遷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可以劃定紅線,並按照拆遷管理規定的相關説明,要求拆遷户在規定的時間內搬離,因為顯然是不可以再次加建的,具體情況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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