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流轉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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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程序是怎樣的?

集體土地流轉程序是怎樣的?

向村集體提出流轉申請,經審核後雙方進行登記,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户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户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依法或者允許轉讓的集體建設用地,必須按一定的程序報縣以上國土資源部門批准。

流出方土地情況審核按照“屬地核實”的原則,經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進行登記。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對流入方的經營能力和經營項目進行審核後,進行登記。

土地流轉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經鄉(鎮)鑑證。流轉面積較大的應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公證。合同文本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三份分別由村、鄉(鎮)、縣歸檔備案。

二、土地流轉的常見方式有哪些?

1、土地轉包,即承包方將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户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2、土地轉讓,即承包方將其擁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的方式和條件轉移給他人。

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為出租方,將自己承包期內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並收取租金。

4、土地互換,即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換給他人行使,自己行使從他人處換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與他人共同生產,按股分紅。

綜上所述,農民可以將名下限制的集體土地流傳出去,獲得流轉收入。雙方要想農村集體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經過批准後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對流轉方式、土地承包年限、費用等作出約定。之後帶上合同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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