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借款合同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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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借款合同是應該在開頭寫清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體信息,在正文當中自然是應該有借款的金額,還款的期限,抵押的國有土地的具體面積,雙方的違約責任,然後寫清楚協議生效的時間和遇到爭議後的解決辦法就可以了,尾部仍然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簽字。

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借款合同應該怎麼寫

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借款合同應該怎麼寫?

甲方(出借人):

地址:

乙方(借款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根據《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為履行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借款借據》為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土地抵債協議書,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共同確認,截止 年 月 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計為: 元整(小寫:¥ 元整)人民幣。

第四百六十四條、乙方將同意將目前廠區佔地 畝,位置 的土地作價 元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但目前由於廠址搬遷尚未取得土地權屬證書,但乙方承諾待取得土地權屬證書後十日內將該土地過户給甲方。

第八條、如果乙方違約故意不轉讓以上土地使用權,逾期一日按欠款總金額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如果甲方違約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總金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雙方約定土地轉讓所需要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欠款總額2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到損失,則守約方有權利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生效條件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抵押借款合同還是非常的簡單的,涉及到土地抵押和借款等事項的要重點約定清楚。關鍵是,並非所有的國有土地都能夠進行押借款的,比如該國有土地本身就是劃撥取得的或者使用權還存在爭議等,在籤合同之前要對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產權性質進行充分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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