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一)辦事流程:
1、 受理申請
2、 組織報批材料
3、 市局代市政府審批
4、 核收費用
5、 註冊登記
6、 核發他項權利證書
(二) 收件材料:
1、 申請書原件一份(雙方依實際情況共同申請並加蓋公章) ;
2、 土地抵押登記申請表一份(國土部門提供固定表格,抵押雙方在封面均需加蓋公章) ;
3、 抵押雙方法人代表證明原件各一份;
4、 抵押雙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或户籍證明覆印件各一份;
5、 抵押雙方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6、 抵押雙方營業執照及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各一份;
7、 抵押土地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8、 有土地評估資質單位評估的土地評估報告及經國土部門同意的估價結果備案表原件各一份;
9、 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國土部門提供固定格式樣本,雙方加蓋公章,並由法人代表簽章,如屬委託簽章的,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合同中應註明抵押金額、抵押期限、評估額、土地證號、面積等) ;
10、 開發區範圍內的土地需提供開發區管委會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11、 抵押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
12、 房屋抵押證明、房產證、商品房預售合同等其他材料。
注:所有複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對。
(三) 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登記規則》等
(四) 工作時限:
7個工作日(不含公告和領導審批時間)
(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土地抵押額在200萬元(含200萬元,下同)以下:1000元/宗;
土地抵押額在200—500萬元之間:2000元/宗;
土地抵押額在500—1000萬元之間:3000元/宗;
土地抵押額在1000—3000萬元之間:4000元/宗;
土地抵押額在3000萬元以上:不超過7000元/宗;
抵押雙方不變,同一宗地再次或多次抵押按上述標準2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