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購買成功的房產我們是有房產證在手的,在房產證上一般都會寫着房產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50年的字樣,這樣就意味着我們的居住期限只有50年。房產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真的只有這麼短嗎?是不是可以想辦法把房產土地使用權延長。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房產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

一、房產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50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期限是你購買的房子那塊地的使用期,以補齊地價日期開始,住宅一般是70年,商業一般50年。 土地是永久使用的。意思就是50或70年後,土地自動續簽。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也就是説你的這個房子你可以住到合同簽訂終止之日以後再繼續住的話就要補地價了.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説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滿 繼續居住需“續期”

按照國家規定,土地出讓的最高年限為70年,但並不全是,具體情況需要根據被出讓土地的使用類別來確定。一般居住用地為70年,商業、旅遊用地等是40年,綜合類的為50年。當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政府將收回土地,將對土地上的房屋等附屬物等,依據其新舊程度等評估其價值,然後進行賠償。洛軸怡景園小區的建築用地所在轄區區政府出讓土地時,期限就是50年。所以樂先生土地證上標註的截止日期是與之相符的。河南豫和律師事務所的李瑞麗律師介紹,我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根據該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的,自動續期,不用擔心房屋被收回。至於續期是有償還是無償,《民法典》雖並未明確規定,但從立法本意看,應是無償續期,否則就沒必要區分住宅與非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處理規定。

綜上所訴,房產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50年是不正確的説法,只是房產證上面寫着終結日期是這麼多年,其實是可以到期之後續借的,這樣我們就可以延長我們的居住日期,續借是有償還是無償就看法規在你們的房產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頒發的規定是否提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