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 土地權屬糾紛的處理方式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4W 律師解析:土地確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以作出處理決定的人民政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處理方式 土地承包 土地權屬 糾紛 徵地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