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土地使用權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出售土地使用權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轉讓土地使用權税率是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
第二條 【税率】增值税税率:
(一)納税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税率為17%。
(二)納税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税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税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税率為6%。
(四)納税人出口貨物,税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税率為零。
税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二、籤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1、轉讓合同的形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2、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
3、轉讓價格評估事宜
在轉讓前,應該對土地轉讓價格進行評估。因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轉讓方為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並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4、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擔保
5、有關税費
轉讓合同簽訂之時,雙方應對有關應繳納的税費項目、標準及數額進行諮詢,並對税費負擔問題進行明確。根據有關規定,税費的計算依據一般為土地成交價,若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的,則應以土地評估價作為計算依據。
6、土地用途及相關用地條件的變更
7、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歸屬問題
8、權屬變更程序與支付轉讓價款問題
因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經合同簽訂、國土部門審批、補辦相關手續、登記辦證等多個環節,有時還涉及抵押權解除等程序,故轉讓費的支付應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據轉讓程序設定付款期限與金額,體現相互制約與督促作用,以降低雙方交易風險。
9、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後的轉讓問題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增值税税率是11%,但是,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價格並不是法定的,另外土地使用權轉讓也是有嚴格條件限制的,比如轉讓土地使用權之前必須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書,而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能改變土地的性質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