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8W

1、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
3、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標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