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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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土地徵收工作開展也越來越廣泛,國家需要徵收大量的土地實施建設項目。對於農村居民來説,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徵地補償相關政策。各個地區的補償標準是有所差異的,今天本站小編將為大家介紹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

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

2015年4月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濰坊市2014年第1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15〕593號)批准徵收我市土地90366平方米。現公告如下:

1、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魯政辦發〔2012〕288號文件公佈的徵地綜合區片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第Ⅱ-1級區片,補償標準為97.5萬元/公頃;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徵收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292.5萬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按照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濰政辦發[2015]1號文件公佈的標準執行。本次徵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種類和數量,依據經有各方簽字確認的《土地徵收勘測調查清單》為準。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總額為511.97萬元。

2、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被徵地村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撥付到前杭埠村委會賬户後,由村民代表大會研究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山東濰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對本村村民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67.5萬元,由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本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户,由區勞動人事局、前杭埠村委會按有關政策規定製定社會保障方案並公示,辦理村民入保事宜。

(三)經山東濰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同意,由區勞動人事局、國土資源分局、前杭埠村與有關單位共同協調,安排一定數量適合條件的本村村民到相關企業就業。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包括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以及附着物補償費,其中土地的用途、價值不同,補償標準也是有所不同的。此外,農村居民在安置方面有多種形式,可以是貨幣安置也可以是社保安置,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濟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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