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現在全國各地都在大力搞城市建設,農村的土地越來越少,被徵用的情況非常普遍。在這一個過程中,農民最關注的就是能夠拿到多少補償款。各個省市會根據自身經濟發展情況,物價水平及土地年產值制訂徵地補償標準,那麼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我們一起共同瞭解下吧。

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據瞭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是指徵收一般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之和,其他地類以綜合地價標準為基礎按以下係數調整:農用地中的基本農田1.2;建設用地1.0;未利用地0.8。市區內一類土地的價格大體分為三檔,市區內一類土地每畝綜合地價在7.4萬元到9萬元之間。

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徵地年產值和補償標準的通知》規定,由設區市人民政府制定,報省物價局、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同意後執行。同時,各類建設項目涉及徵收使用農村集體土地,執行同地同價原則,同一個區片內,相同土地類別的徵地補償價格相同,不因項目不同而變化。

二、濰坊市徵地補償糾紛如何解決?

我國法律規定,村民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解決

1、找市政府或縣政府進行協商。力爭能夠協商解決。

2、如果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可以申請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裏需要説明的,不是申請批准補償和安置方案的市、縣政府裁決,而是批准徵地的政府,即國務院或者自治區政府。

3、如果對裁決不服的,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三、各項補償費用如何處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由此可見,山東省制訂的徵地補償條例,對下轄各市的徵地補償標準進行了規定,其中濰坊市徵地補償標準分為三個檔次,從每畝地四萬元到九萬不等。這個費用只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不包含青苗費。農民對徵地補償不滿的,首先要協商解決,不行的話再通過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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