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亞徵地果樹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雖然一般來説,被徵收的土地是農村類型的土地,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為了城區發展建設的需要,其他類型的土補償地也有可能會被徵收。各地都制定了徵地補償標準,在實施具體的徵地行為之前,必須根據該標準,制定確切的補償規定,各地實心規定補償規定一般都是存在着差異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海南三亞徵地果樹補償標準的相關信息。

海南三亞徵地果樹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海南三亞徵地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二、農村徵地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三、解決徵地補償糾紛的關鍵辦法

首先,村委會揹着村民擅自將村裏土地“賣”給他人搞房地產開發,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案中,村委會低價轉讓給陳某用於房地產開發的土地,原為該村集體耕地,故村委會的該行為也違反了我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其次,村民們是不可以直接去法院狀告村委會的,因為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村民們首先應該提請鄉級人民政府處理此事,如果村民們對鄉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最後,村民可以先向政府反映,讓政府處理,對此違法行為作出決定,如果要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先諮詢律師或委託法律顧問,以便更好的維護村民的權益。

在海南征收水果類型的土地時,需要根據海南三亞徵地果樹補償標準,制定確切的補償規定,在該規定金國家機關審核通過之後,需要採取合適的方式,將該標準進行公佈,公民個人可以根據該標準,計算自己可以得到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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