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搭建的房子即將被強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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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法搭建的房子即將被強拆怎麼辦?

違法搭建的房子即將被強拆怎麼辦

違法搭建的房子即將被強拆的,原則上應該配合政府的強拆工作,違法修建的房子,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拆除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強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二、徵地可以強拆房屋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採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訴訟。

(3)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

(4)徵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

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

6、超越職權;

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綜上所述,只要有充分證據證明房屋是違法搭建的,在收到城鄉規劃局自行拆除的相關通知以後,最好是自行拆除,若當事人認為當前的這套房子不屬於違章建築,也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間在通知書上面寫的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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