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強拆行為違法的賠償標準包括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確認強拆行為違法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確認強拆行為違法的賠償標準包括什麼?

1.先向賠償主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行政機關以及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機關。

2.遞交賠償申請書,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之前,當強拆行為被確認違法且被徵收人收到強拆違法判決書後,首先要向有關部門提交一份賠償申請書。這份賠償申請書裏應當要包括:

房屋的損失;

2.宅基地院內的土地補償;

3.附屬物的損失;

4.室內物品的損失;

5.裝飾裝潢損失(吊頂、地板、門窗、牆紙、牆磚、吊燈、馬桶、灶台等);

6.地上附着物損失(禽舍、水井、地坪、院牆、院內花草樹木、空調、水電錶移裝、鋁合金)等,同時還要有搬遷費、過渡費、獎勵費等。需要注意的是,賠償申請書應當要載明被徵收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二、被徵收人就一定能得到賠償嗎

賠償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義務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或者不予賠償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被徵收人向有關部門郵寄了賠償申請書後,被徵收人其實也不一定就能在兩個月內獲得相應的賠償。但是無論相關部門是否決定賠償,都需要向被徵收人作出賠償決定書,如果被徵收人在兩個月內沒有收到賠償款,或是被徵收人對賠償機關給付的賠償不滿意,那麼被徵收人則可以在相關部門作出行政賠償決定後的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賠償的訴訟。

綜上所述,當業主的房屋強拆之後被認定為是違法的,業主準備一份申請表去索要賠償即可,申請表要寫清各項賠償的明細,且賠償申請受到受理之後,一般兩個月內會進行打款。

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中,我國建築的強制拆除也是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關的拆除的行為的時候,是一定要請求賠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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