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後子女無法繼承農村宅基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7W

土地確權後子女無法繼承農村宅基地?

1、子女户口遷入城市

現在,隨着農民生活條件的改善,越來越多的農村子女選擇到城市買房居住。一旦子女將户口遷至城市,便不再享有父母土地的繼承權了。

2、女兒出嫁後,女兒便不能繼承父母的土地

土地是家庭承包責任制,也就是説土地是根據户口而定的,女兒出嫁後,户口已經遷至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説,女兒出嫁後可以跟隨丈夫一起繼承公公婆婆的土地承包權,但是,卻不能繼承自己父母的土地承包權。

土地確權後什麼情況下農村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一、與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為村集體成員的,即使已經自立門户有了一處宅基地,也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這種情況農村土地確權予以確認。

二、雖沒有和父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也可以繼承,但繼承後無法重新申請宅基地。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週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户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本次確權後,農民使用權限到2026年12月31號,也就是還有10的耕種權,此十年是農業改革的關健期,抓住機遇,認準方向,珍惜這十吧!

在這裏提醒農民朋友,這次土地確權,一定要核實好你的土地面積,一定不要少於你實際種植面積,因為,以後有補貼丶抵押貸款丶轉讓等,都會按你確權後的面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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