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宅基地確權後如何流轉?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農村土地宅基地確權後如何流轉?

一、“一户一宅”的原則

二、保證農民財產性收入增加。

這樣就自然要説到農村宅基地流轉的話題,我覺得可能的結果應該是出租流轉,一是法律障礙,二是實際需要。如果放開農村宅基地買賣,那麼將村不村、寨不寨,非要把鄉村搞成四不像。

但是,由於宅基地可以在村民之間買賣,這也存在問題,就是怎麼界定誰是村民?現在的社會結構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社會多元化、個人多重身份的現象很普遍,你今天説他是農民,明天他可能就進廠當工人了。

由於户籍制度消除了非農業和農業的户籍類別。特別是人口流動的複雜性,未來在這個問題上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

下面我們從幾個發展模式來展開討論:

一、從北京攤大餅的發展模式看

現在城市發展規模已經到了六環以外,甚至與河北很多地區幾乎就要連成一片。不但耕地紅線早已不能保證,生態空間、青山秀水更是不可想象。

二、關於城市化發展模式

我國走過了一條曲折的道路,從早期的城鎮化,那時以鄉鎮企業為代表。到大城市化,認為特大城市容納人口的模式速度快、效率高,那時以新加坡、墨西哥作為案例。

三、新型城鎮化

城鎮化也好,城市化也好,不能只考慮人口的轉移和聚集。城鎮化的發展,其實只是國家發展戰略的一部分,還有考慮產業發展,比如以前的大工業模式也要改變了,對農業的看法也要轉變了。

農用地流轉需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做好銜接,確保承包地流轉前後的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改變,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不受損害;

如果我們深入地想一下,大量的加工業、製造業、環保產業、基礎工業需要向小城鎮轉移發展。從而帶動小城鎮的發展。新型程正華應該是人與自然與社會的自然協調發展。而不是人口的機械性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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