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宅基地反映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侵佔宅基地反映材料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宅基地被侵佔如何辦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有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第2款規定:“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處理。”

第3款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可見,土地權屬爭議應當先由人民政府處理,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起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