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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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户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可以實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安置,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另行審批宅基地。
拆遷宅基地上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款。補償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宅基地的區位補償價確定。房屋重置成新價的評估規則和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計算辦法由市國土房管局制定並公佈。
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的,不再進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審批宅基地。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按照前述內容確定拆遷補償款,
二、在中心城區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外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徵收補償的相關費用: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土地徵收補償費和安置費的80%支付給承包户,20%補償給村集體;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該費用全部支付給所有權人。
3、耕地開墾費;
4、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5、被徵收土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政府補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