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上法院要多少錢 - 怎麼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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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上法院要多少錢,怎麼解決問題?

隨着時代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好了。很多農民都過上了好的生活,當大家手裏有富餘的錢都會在農村自己建房子。而在農村建的房子,因為土地是村集體所有,所以個人未必能拿到房產證。而往往因為這些原因,導致有房產糾紛,那麼農村宅基地上法院要多少錢,發生糾紛時如何解決呢?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相關內容。

宅基地糾紛如何解決?

農户之間發生宅基地權屬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尊重歷史,相互謙讓,協商解決問題。雙方協商成功,最好籤訂協議。雙方達成的協議,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

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任何一方或雙方可到當地鄉(鎮) 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機關提出處理申請。申請處理時,應以書面形式寫明: 申請人、對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申請處理的事項、具體要求和理由,並附爭議地塊示意圖;有關證據及其來源,證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地址。

受理機關接到處理申請後,應在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應當在10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文書和有關證據;逾期不提交答辯文書的,不影響作出處理決定。受理機關決定不受理的,應當在決定後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如果鄉鎮不受理,當事人雙方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若符合受理條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屬爭議,可先行調解; 調解無效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

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向上一級處理機關申請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後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上一級處理機關接到複議申請後,應在3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複議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宅基地權屬爭議處理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宅基地現狀和破壞其房屋。

打房產確權官司的費用是多少?

房產確權之訴,屬於財產案件,按需要確權的標的物的價值,確定案件受理費的數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通過上文的詳細內容,我們瞭解了農村宅基地上法院要多少錢和糾紛的解決。如今城市的房價上升速度飛快,很多人都選擇會農村建房,而農村的土地是屬於村集體的,而個人是未必能辦理到房產證。由於宅基地的管理還不算規範,所以這種房產很容易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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