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包括哪些職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一)修改憲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包括哪些職權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祕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八)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憲法》第六十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二)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祕書長;

(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

(四)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六)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