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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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政府是有義務進行相關信息公開的,特別是對於政府資金的使用情況。很多民眾十分關心政府各種資金的來源與流向,希望自己的納税金可以真正的用到需要的地方。那麼對於專項資金政府是如何進行信息公開的呢?下面小編就向大家介紹一下山東省專項資金信息公開的政策。

山東省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內容有哪些?

一、公開內容及方式

第五條公開內容。

(一)專項資金目錄;

(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辦法等管理制度;

(三)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四)專項資金分配公式和因素;

(五)專項資金分配結果;

(六)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

(七)其他按規定應公開的內容。對按因素法分配且無申報環節的專項資金,不需要公開第(三)款內容及申報環節的其他相關信息;對按項目法分配的資金,不需要公開第(四)款內容。

第六條公開方式。向社會公開是專項資金信息公開的主要方式和目標。本辦法第五條所列專項資金目錄、管理制度、分配結果等,原則上應向社會公開;其他內容可首先在全省行業系統或受益範圍內公開,具備條件的儘快向社會公開。

第七條公開渠道。以省財政部門、省業務主管部門入門網站為主,也可採取政府公報、新聞發佈會、電子政務平台、文件通報、政務微博微信、張榜公示等渠道公開。

二、職責分工

第八條省財政部門職責。

(一)擬定省級財政專項資金信息公開辦法,指導、協調、監督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工作;

(二)公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辦法等管理制度;

(三)制定、公開年度省級專項資金目錄;

(四)公開省財政部門組織開展的專項資金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五)按規定公開其他內容。

第九條省業務主管部門職責。

(一)公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辦法等管理制度;

(二)公開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三)公開專項資金分配公式和因素;

(四)公開專項資金分配結果;

(五)公開省業務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

(六)按規定公開其他內容。

三、公開具體程序

第十條按照專項資金管理流程,專項資金信息應及時、有序公開。

第十一條專項資金目錄由省財政部門在省人代會批准預算後20個工作日內製定並公開。目錄基本信息包括:專項資金名稱、省業務主管部門、年度預算金額、執行期限及廢止年限、設立依據、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和方向等。

第十二條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辦法等管理制度,由省業務主管部門在辦法制定或修訂發佈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

第十三條對省直部門直接使用的專項資金,隨部門預算一併公開相關信息。執行中有調整、新增的,隨部門決算公開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由省業務主管部門在發佈之日公開。

第十五條專項資金分配結果由省業務主管部門在分配結果確定或相關文件印發後5個工作日內公開。按因素法分配的,要同時公開分配公式和因素。

市縣有關部門要及時分解、下達省級專項資金,並在分配結果確定或相關文件印發後5個工作日內公開。按因素法分配的,要同時公開分配公式和因素。

第十六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由省財政部門、省業務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在評價報告出具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

四、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省財政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對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市縣有關部門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並將公開情況作為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次年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重要因素。

第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未能及時、全面、準確公開專項資金信息、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違反保密規定的,有關部門嚴格按《預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

五、附則

第十九條各市、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應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實施細則,及時、全面、準確地公開本行政轄區內省級專項資金相關信息。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15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濟南軍區,省軍區。各民主黨派省委。

主要由省財政部門組織,公開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分配公式、分配結果以及績效評價結果,要保證做到資金分配到哪、信息公開到哪,確保信息公開通道的暢通。民眾可以通過政府入門網站、微博微信等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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