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保護方案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1、先註冊後使用商標

商標保護方案是怎樣的?

未註冊商標不享有專用權,他人也可使用該商標。如果企業的商標先使用後註冊,則容易被他人假冒或搶注;一旦被他人搶注後,企業就會陷入被動,要奪回商標只能訴諸法律,費時費力,是否成功也不肯定。如果喪失商標專用權,企業很可能失去已開拓的市場,這方面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企業應當先註冊後使用商標。鑑於商標註冊歷時較長(從申請至核准註冊需一年多),最好事先多註冊一些備用商標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

2、選擇設計獨特的商標。

選擇商標在不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禁用條款的前提下,要儘量使商標具有顯著性,要與眾不同、特色鮮明,讓消費者一目瞭然,過目不忘。如果一味去模仿別人的商標,不僅可能會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還會毀掉自己的信譽。

3、選擇消費者喜歡的商標。

商標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是直接面向消費者的,因此選擇時要考慮以下因素:(一)不能太複雜、繁瑣,要易記(便於消費者記憶),易看(醒目、突出,給人的直觀印象很深)。(二)要注意商標的發音,商標文字的讀音應當琅琅上口,便於消費者呼叫,容易傳遞信息。

4、註冊防衞商標。

“防衞商標”是指為防止他人使用對自己註冊商標造成損害而註冊的商標,包括防禦商標、聯合商標兩類。防禦商標是指商標所有人把自己的商標註冊在其他非同類商品上,這樣可以延伸註冊商標的權利保護範圍。聯合商標是指在同一或類似商品上註冊兩個以上相近似的商標,如申請“健胃寶”後,又註冊“寶健胃”、“胃健寶”等商標,但須注意的是,在商標轉讓時,聯合商標不得單獨轉讓,必須一同轉讓。

5、商標國際註冊。

企業如果沒有在外國註冊商標,產品出口到該國時若商標已被搶注,則面臨被訴侵權的危險。因此,企業從長遠發展考慮,應做好商標國際註冊工作。目前最簡便、最省時、最省力的是馬德里國際註冊體系,通過該體系可在馬德里協定或議定書成員國獲得註冊商標專用權保護,手續簡便、註冊費用比單一國家註冊要便宜很多。

6、統一商標和企業字號相同。

企業最好將商標作為字號登記企業名稱,這樣一來,可以有效防止他人把企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登記並使用,誤導公眾,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商標和字號統一,有利於企業進行宣傳,也有利於消費者牢記和區別。

綜上所述,商標保護方案主要涉及了註冊方式、註冊類型、商標使用概率、商標與企業字號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商標註冊時一定要通過正規且合法的途徑進行辦理,並且不能因小失大,企圖通過低價進行商標的註冊,容易被駁回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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