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有效期多少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9.73K

一、註冊商標有效期多少年?

註冊商標有效期多少年?

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局核准申請人的註冊之日起計算。在有效期期滿前十二個月內商標註冊人可以申請辦理續展手續;如果當事人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當事人依法申請商標註冊成功後,該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申請之日起計算,且若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一年,最遲一半年內向商標局申請續展。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二、註冊商標需要什麼申請材料?

1、以個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複印件,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2、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3、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十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4、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託書》,該委託書可從網站上找;尤其注意,《商標代理委託書》上的地址應於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應完全一致。

以個人的名義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商標時,需要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的複印件,商標的文字或者圖樣,擬註冊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個人註冊商標成功之後,有10年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內,商標註冊人對於商標享有專用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