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惡意搶注的規則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一、認定商標惡意搶注的規則是什麼?

商標惡意搶注的規則是什麼?

1、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惡意搶注”申請人是把他人已經使用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提出申請,這種行為的本身,就已經侵佔了他人的勞動成果,如果註冊成功,無異於用合法的方式偷竊。更為嚴重的是一旦註冊成功,“惡意搶注”申請人成為合法所有人之後,即會利用其註冊商標的佔用權。

2、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

不正當手段,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但是對於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而言,不可能對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審查

3、註冊成功,這是客觀要件或事實要件

只有註冊成功,才會最終形成“惡意搶注”。如果在異議程序,被搶注人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他人申請,即可提出異議,導致其註冊不成功,當然就談不上“惡意搶注”。

二、商家如何應對商標惡意搶注行為?

面對“惡意商標”投訴,許多商家選擇了息事寧人的做法,並不是一種可取的做法,這樣做的結果等於承認自己的行為違法而對方的行為合法,帶來難以預料的隱患,正確的應對方式是:

1、將糾紛交給專業的律師進行處理,畢竟知識產權的專業性較強,而一般商家無力應對這樣的問題,請律師代理自己維護合法權益,如果真正構成侵權,也必須等待法律的確認,以法律的處理結果為準。

2、選擇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解決。其實,惡意投訴者本身存在惡意,並不敢正大光明地主張權利,與被投訴的商家相比其更不願意到法院訴訟,因此,無須擔心訴訟帶來的不利後果,更不能選擇私了,正確的處理方式就是走法律途徑,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對惡意投訴者進行警告,如果惡意投訴者的行為給自己造成損失,將追究投訴者的法律責任,使投訴者不敢利用隱蔽的身份造謠滋事,擾亂商家的正常經營。

綜上所述,商標惡意搶注是侵權行為,在認定上面商標法有明文規定。從構成規則看,搶注的商標具備一定影響力、商標搶注行為不合法等是判斷商標惡意搶注的主要依據。商家的商標被搶注,不能坐視不管,因為商標代表商標,在無形資產,一旦被搶注,對經營會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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