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保密協議使用之前工作資源算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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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簽訂保密協議,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有些人將之前工作中獲得的資源拿來用。畢竟是之前公司裏拿來的東西,在使用之前就得先考慮會不會侵犯到別人的商業祕密。

沒有簽訂保密協議使用之前工作資源算侵權嗎

實踐中,要判斷你這種行為算不算得上侵權,首先要看之前獲得的資源屬不屬於原先公司的商業祕密。所謂的商業祕密,要具有以下特點:

1、沒有對社會公眾公開

商業祕密的前提是不為公眾所知悉,所以公司裏公開的信息不屬於商業祕密。

2、別人可以今後掌握

商業祕密可以讓一家公司現在獨有,但只要今後其他人自己掌握了,也就是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內容的商業祕密,那麼就不能説對方侵犯了商業祕密,他們其實和第一個人有着同樣的地位。

3、有競爭能得利益

公司掌握着的商業祕密能夠使公司獲得利益,獲得競爭優勢,或具有潛在的商業利益。

4、沒確定的保護期

商業祕密不同於專利等,法律上沒有確定的保護期,如果擁有技術祕密的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術本身的應用價值就會延續很長時間。

在確定屬不屬於之前拿來的資源符不符合商業祕密的特點之後,接下來還得看看公司對該資源有做什麼。就是看之前工作過的公司有沒有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沒有,那你就不算泄露商業祕密了。

另外,需要注意地是,要是有和原公司簽訂保密協議,那就是在泄露商業祕密,雖然不構成犯罪,但可能會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來説,就是需要承擔違反保密協議的違約金。不過目前就違約金的確定沒有具體規定,但一般要參照員工違反會給企業帶來多大損失、保密內容的重要性和商業價值等等確定。如果確定的違約金過多的,建議可以帶上保密協議找個專業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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