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原始取得包括哪兩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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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原始取得包括哪兩種方法?

一、知識產權原始取得包括哪兩種方法

登記取得和註冊取得是獲取知識產權的原始方式。首先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先分析自己需要申請知識產權權的類型是屬於知識產權的哪種形式,專利向專利局申請,商標向商標局申請,著作權向版權機構申請登記,當然應當先判斷申請的知識產權成立的必要性,建議向知識產權律師檢索分析並聽取律師建議再決定申請,最好委託給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或律所代辦申請,以免出現程序和權利瑕疵。

知識產權表面上可被理解為“對知識的財產權”,其前提是知識具備成為法律上的財產的條件。然而,知識的本質是一種信息,具備無體性與自由流動性。作為信息的知識一旦被傳播,提供這一信息的人就無法對信息進行排他性的控制。那麼由這一信息所表達的智力成果就不可能成為法律意義上信息創造者的財產。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通過賦予智力成果的創造者以排他性使用權和轉讓權的方式,創造出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財產權形式。

二、知識產權繼受取得的方式是什麼

1、轉讓取得。即通過交易或者其他合法途徑(如贈與或遺贈),取得共有知識產權。具體又可以分為三種情形:

(1)通過合同的方式取得共有知識產權份額;

(2)兩個以上主體約定,作為共同受讓人受讓知識產權;

(3)從單一主體的知識產權人處取得一定的知識產權份額。

2、繼承取得。即自然人通過繼承遺產的方式取得共有知識產權。具體又可以分為兩種情形:

(1)多數繼承人繼承同一知識產權;

(2)繼承已經死亡的共有知識產權權利人的份額。

3、承繼取得。即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通過合併、分立的方式取得共有知識 產權。

取得知識產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原始取得,另一種是繼受取得,而繼受取得又包括三種方法,分別是轉讓取得,繼承取得和承繼取得。知識產權受法律的保護,遇到侵權行為,權利人可以收集對方侵權的證據,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使用法律手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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