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種權申請分案請求書怎麼寫
我們知道對於一些新興植物的品種,所有人是可以申請專利的。但在具體進行申請的時候需要填寫一份植物品種權申請分案請求書,當然普通人是不太清楚這個請求書是如何寫的。那麼,接下來,本站小編就圍繞這個問題為您做詳細分析,幫助你瞭解相關知識。
一、品種權申請分案請求書的具體介紹如下:
此框由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填寫
原案申請日
1、申請日
2、申請號
3、分案提交日
4、優先權日
5 、分申案請原案申請號
6、品種暫定名稱(中英文)
7、品種所屬的屬或種的中文名稱和拉丁文名稱
8 、培育人
9、申請人
(代表) 姓名或名稱 國籍或所在國(地區)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10、代理機構名稱 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電話和傳真
11 、申請文件清單
(1) 分案請求書 份 每份 頁
(2) 説明書 份 每份 頁
(3) 照片及其簡要説明 份 每份 頁
12 、附加文件清單
代理委託書
13、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14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處理意見
年 月 日
二、填寫注意事項
1、本表應使用中文填寫,表中文字應當打印或者印刷,字跡為黑色。外國人名、地名無統一中文譯文時,應同時註明原文。
2、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選擇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內容的,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3、本表中所有地址欄,國內地址應寫明省(直轄市或者自治區)、市、區、街道、門牌號碼,外國人地址應寫明國別、州(市、縣)。
4、本表第6欄品種暫定名稱應按《條例》和《實施細則》規定命名。
5、本表第8欄培育人應當是對申請品種的培育作出創造性貢獻的個人。培育人有兩個以上的應自左向右依次填寫,培育人排名不分先後。
6、本表第9欄申請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單位全稱,並與公章中名稱一致。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填寫本人真實姓名,不得使用筆名等。申請人有多個的,又未委託代理機構的,應當指定其中一個為申請人代表。代表人為單位還應當填寫單位聯繫人姓名。
7、本表第10欄,委託代理機構的,應填寫代理機構名稱。代理機構指定代理人不得超過兩人。
8、申請人應當按實際提交的文件名稱、份數、頁數正確填寫本表第11、12欄,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將按實際收到的文件的數量逐項核實。
9、申請人委託代理機構的,在本表第13欄應蓋代理機構公章。申請人未委託代理機構的,本表第13欄應由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蓋單位公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請求書中的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的簽字或者蓋章應使用原件,不得使用複印件。
10、培育人、申請人填寫不下時,應使用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統一制定的附頁續寫。
11、本表紙張大小為A4(210×297mm),重量不低於70g/m2。提交時一式兩份,不得摺疊。
在充分閲讀了植物品種權申請分案申請書的填寫內容後,相信大家都清楚這份申請書的內容還是比較複雜的,當然其中的每一項都是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一定會盡快幫助你解決法律疑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