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申請書面申請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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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申請書面申請書怎麼寫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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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離職申請書怎麼寫

當事人想辭職,按照程序,應該書面提交辭職申請,辭職報告簡單一點就好,但是應該真實合理,可以參考以下範文。  辭職報告(範文)  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無法繼續工作,經本人再三考慮,決定在X年X月X日辭職,特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希望您能及時找到合適的人選接任我的工作。  辭職人:xxx  年月日  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15%-20%,員工將對公司產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25%,員工將極有可能選擇離職)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與領導人在公司理念上產生分歧(這條大都發生在企業高層離職上);  5、企業人際關係過於複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鬱悶;  6、公司發生改制、股東或主要經營者更換等,被調整離職;  7、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8、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9、辦公環境不佳,如有輻射、噪音、被動吸二手煙等;(這一項在女性離職原因中佔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滿或項目(工程)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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