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構成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4W

條件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兩個以上的法人、其他組織共同創作的作品,稱為合作作品。
其構成要件是:
1、作者為兩人或兩人以上;
2、作者之間有共同創作的主觀合意。合意,是指作者之間有共同創作的意圖,既可表現為明示約定,也可表現為默示推定;
3、有共同創作作品的行為,即各方都為作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實質性的貢獻。

作品的構成條件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 3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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