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專利申請委託書的內容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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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韓國專利申請委託書的內容有什麼?

韓國專利申請委託書的內容有什麼?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甲方擬就項目申請發明專利,特穩妥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1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呢為甲方代理人,辦事專利申請事項。

2丶委託事宜 : □ 發明專利 □ 實用新型專利 □ 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申請名稱為 的發明創造

3丶委託費用:甲方按雙方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諮詢/服務及專利申請等,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需在乙方向專利局遞交前繳付,專利 授權後的代繳年費的手續費另收。所有費用,如需提供發票,需附加7%的税金。

授權後年費:如接乙方通知後未在規定時間前來交納的,視為自行交納,本條代繳年費委託同事終止。

4丶甲方應根據專利法要求充分公開發明創造的具體內容丶配合乙方做好申請工作,因甲方技術交底材料公開不充分造成的專利申請未能獲權丶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5丶乙方應於甲方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20個工作天內完成 申請初稿並交甲方審定。甲方收到初稿後,應在十天內修改丶審定簽字並傳真發回,超出十天未審定互毆提出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同意,乙方即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申請。因乙方責任,使甲方提出的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或喪失權利的,如可彌補,由乙方免費重新代理申請或補救;如不可彌補,由乙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費用。

6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詳盡的聯繫方式,以便乙方有任何專利申請相關的信息即時通知甲方,如甲方聯繫方式有變動,應將變更結果及時通知乙方,未通知致使聯繫中斷或接乙方通知後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代理方辦理有關的事宜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需指定一名固定發聯繫人和乙方溝通專利申請之事,並提供指定聯繫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7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委託有關的全部技術內容丶並對所提供內容負責;乙方代理人應認證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辦理好專利申請,在發明專利公開公告前對委託方提供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

8丶代理期間,雙方密切配合,有事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中途變更委託內容或者中止委託代理,應承擔相應的後果。這期間甲方不得獲得將本技術授予其他代理機構辦理,乙方也不得代理其他有相似技術的專利申請。

9丶如專利申請獲得授權,本委託協議到獲得專利證書自然終止。如專利申請未通過審查,本委託協議到收到知識產權局的視為撤回或駁回通知書自然終止。授權後的各項事務由委託熱自理。

10丶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並交納代理費和代收款後生效。

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專利申請之後,應該及時的登記。物權登記對外是有公示的效力的,也就是告訴別人,登記了的物權,比如我們所説的專利權,現在是屬於你的,任何人都不可以隨意的侵犯你的權利,起到有效保護權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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