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專利罪新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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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專利罪新規定有哪些

假冒專利罪是屬於知識產權一類的犯罪,由於離我們生活較遠,因此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其做出了一些新的規定後,很多人依然對其並不瞭解,也不知道新的規定有哪些。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在下文做了詳細介紹,幫助大家瞭解假冒專利罪。

一、假冒專利罪最新規定有哪些

假冒專利罪,是指違反專利法規,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行為。

關於假冒專利罪立案(追訴)標準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中有了新規定。

假冒專利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假冒專利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1、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註他人的專利號;

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四)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三、假冒專利罪的認定應注意哪些問題

1、行為人既假冒他人專利,又生產、銷售他人專利的偽劣商品,屬於吸收犯。因為生產、銷售假冒他人專利的偽劣商品是假冒他人專利的一個組成部分,前行為吸收後行為,因此只認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假冒專利罪,從重處罰,而不按數罪處理。

2、行為人既假冒他人專利,又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符合兩個犯罪構成的要件,應按兩罪處理,實行數罪併罰。

3、行為人既假冒他人專利和註冊商標,又生產或銷售偽劣商品,應定數罪。假冒他人專利和註冊商標是前提,生產或銷售偽劣商品是結果,後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從專利和註冊商標是兩個獨立的行為。因此對行為人既假冒他人專利和註冊商標,又生產或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按假冒專利罪和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罪數罪併罰。

看了上面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對假冒專利罪有了一個瞭解了吧,如果假冒他人專利,違法所得在十萬元以上就會被公安機關立案追訴的。要是你最近正處於相關的糾紛中,建議你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他們將竭誠為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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