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五條和第二十五條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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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法第五條和第二十五條的內容是什麼?

專利法第五條和第二十五條的內容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二、申請專利應當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專利的申請是取得專利權的先期條件。申請專利應當注意的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説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 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2、説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説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 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3、摘要應當簡要説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説明書為依據,説明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 片或者照片等文件,並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4、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 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也不是所有的發明創造都可以向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比如國家明令禁止運毒製毒,如果當事人發明出了製毒工具,對製毒工具顯然不可能授予專利權。其他發明創造物申請專利權的,也要滿足獨創性、實用性和新穎性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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