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職務作品的特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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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職務作品的特點是什麼?
1、作者與僱傭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職務作品應該是在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領取工資的工作人員,與所在工作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這裏的工作人員應當作廣義理解,包括借調人員、臨時招聘人員以及兼職人員,但是不包括臨時為了完成某作品而締結的非勞動關係的人員。”依照勞動合同,一方面作者有權利從單位定期領取勞動報酬,享受該單位為其工作人員提供的勞動、福利或工作條件;另一方面作者有義務遵守該單位的勞動規則及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單位在勞動合同範圍內安排的工作任務。
2、作品的創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其單位性質提出的與工作有關的任務。
3、判定職務作品的根據是作者與僱傭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二、職務作品著作權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權利歸屬證明文件;
(4)作品的樣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
(5)作品説明書(請從創作目的、創作過程、作品獨創性三方面寫,並附申請人簽章,標明簽章日期);
(6)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代理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三、哪些職務作品受法律保護?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其實,也並不是説沒有勞動合同創造出來的作品就一定不是職務作品了,因為根據規定,在退休以後的一年之內,如果為了完成原用人單位交代的工作任務,創作出來的作品也是職務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