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中的經濟權利不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9W
不包括署名權,包括以下權利:
1、複製作品的權利,就是作品的權利人可以通過設備進行復印、錄音錄像等方式將作品翻製成另一份或者多份,在這個權利基礎上作者可以授權給別人複製作品的權利然後獲得報酬。
2、作品的權利人可以在公開的場合裏表演自己的作品,或者允許別人在公眾場合裏表演作者的作品,這也是我們平時所説的表演權,通過這種權利作者同樣也是可以獲得經濟利益。
3、傳播作品的權利,作者還可以通過電視、電台或者其他方式其他途徑向其他人宣傳他的作品依此來獲取一些報酬。
4、作品的權利人還可以通過將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向公眾展覽的方式獲得一些費用。
5、作品的權利人同樣可以對他的作品進行發表,讓別人瞭解,這也是我們説的發行權,同時作者如果把這項權利轉賣給別人同樣是可以得到報酬的。
6、作品的權利人擁有在原作品的基礎上對作品進行改編的權利,對於這個權利作者同樣可以通過允許別人使用這個權利,獲得報酬。
7、作品的權利人可以對作品進行彙編翻譯的權利,同樣作者也可以通過轉讓出這種權利然後獲得一定的使用報酬。
8、作品的權利人可以將作品拍成電影或者電視劇之類的,通過這種方式也可以得到物質效益,譬如將小説拍成電影。
9、作品的權利人可以將作品出租給別人使用,從而從使用作品的人手中得到一定的報酬,這也是比較常見的。
10、作品的權利人可以將作品上載到網絡讓公眾可以獲得作品,基於將這種信息網絡傳播權利轉讓給別人獲得報酬。
11、作品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幻燈機等手段將作品放映出來,也可以將這個權利轉讓出去,獲得報酬。
並不是所有的作品都有著作權,首先是申請人需要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申請,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知識產權局會進行授權,如果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知識產權局會進行駁回,並且著作權也是有時間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