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構思和創意不屬著作權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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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構思和創意不屬著作權保護範圍

推薦社會進步主要推動力是科學進步,而知識產權又是其中重要的內容,那麼保護知識產權成為現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保護好知識產權,激發了人民發明和創造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創意的著作權保護

創意,是指創作思想,是透過作品本身而看到的一種理念,它本質上是一種“思想”。

  根據現行《着作權法》保護的對象是作品,作品是思想觀念的外在表現形式。《着作權法》的基本原則是隻保護對於思想觀念的外在表現形式,而不保護思想觀念本身。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關於創意的著作權保護的介紹。

  我國《着作權法》第三條的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創意在沒有形成作品以前,是不受版權法的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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