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他項權證是誰辦理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8.42K

一、對於他項權證是誰辦理的?

對於他項權證是誰辦理的?

他項權證一般是由辦理貸款的當事人到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來辦理的,具體流程是:

1、填寫申請表

首先辦理人需到當地的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領取房屋他項權證的申請表,並根據相關內容進行填寫。

2、到銀行審批和拿合同

辦理人將申請表填寫完之後,需到借款的銀行去蓋章,蓋章之後銀行會將辦理人抵押的合同以及借款的合同較給辦理人。

3、登記

辦理人需攜帶蓋好章的申請書,以及相關合同、房屋的價值評估表、辦理人的婚姻證明、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國土資源使用權證等,相關資料到當地的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他項權利設定登記一般為3個工作日)。

二、他項權證的類型

土地他項權利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⑴地役權,是指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中國《民法典》設了地役權的概念,如通行權、排水權等。

⑵地上權,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築、種植的權利。如建造廠房、住宅、種樹、種竹等。

⑶空中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設施的權利。如橋樑、渡漕、高架線等。

⑷地下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設管線、電纜、建設地下設施的權利。如地鐵、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賃權,是指出租人將土地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並對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

⑹土地借用權,是指無償佔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如歷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權。

⑺耕作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進行種植並獲取收穫物的權利。如單位徵而不用的土地,應當退給農民繼續耕種。農民耕種期間,不得在該土地上興建永久性建築物或者種植多年生作物,在國家建設需要時無償退還。退還時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設單位要付給青苗補償費。

⑻土地抵押權,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規定,不轉移抵押土地的佔有,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所產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將土地折價或者以變賣方式從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權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他項權證在作用在於對擔保抵押的相關事項進行證明,本身並不屬於特定的權利,關於他項權證的辦理是需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來執行的,具體情況下他項權證的辦理與銀行沒有直接關係,要根據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來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