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懷孕8個月可以請病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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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經懷孕8個月可以請病假嗎?

已經懷孕8個月可以請病假嗎

可以,但是,請病假和孕婦懷孕幾個月是沒有直接的聯繫的,而且孕婦可以享受保胎,假產假等,八個月的孕婦,如果身體上並沒有任何的不適也不能請病假,請病假的條件是:

1、必須要有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書》,證明書要由主治醫生簽名並加蓋醫院公章才能有效。

2、請假條

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病假期勞動者可照常拿工資,對於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二、懷孕幾個月可以休產假?

《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這90天包括:產前休假15天 產後休假75天。產假時間按照自然天數計算。產前假15天,係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距預產期2周時休產假以避免早產;產後假75天,係指生育後的75天休假。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後。若孕婦提前生產,才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併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三、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從事哪些勞動?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 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四、職工產假權益受損如何維權?

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女職工可採取下列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

3、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請病假這是男女職工都具備的一種基本權利,並不是因為懷孕了才可以請病假,也不是説剛開始懷孕或者懷孕時間長了請病假的規定就有什麼不一樣了,只要懷孕的女職工能夠向公司出具醫生開的病假證明書,那就可以正當的和公司請病假,否則,懷孕不是請病假的合理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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