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1年產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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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產假是女性職工享有的合法權益,女性職工在預產期到來之前,可以向單位提出休產假申請,單位批准後,其就可以休假準備生育了。各地很對產假方面的規定也有所不同,上海市在修訂的計劃生育條例中給予了明確。那麼,上海市產假是多少天?下面小編結合當地政策告訴大家。

上海市2021年產假是多少天?

一、上海產假是多少天?

上海市出台了新的產假規定:上海市符合生育規定的婦女,除了享受98天產假外,還可享受30天生育假,共計128天。新規定還規定了新婚夫妻的婚假天數(共計10天)和配偶陪產假天數(10天)。

上海市修改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於婚嫁的規定為98天國定產假和30天晚育假,不符合晚育標準的婦女,只能享受98天產假。但是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後,不論是不是晚育,生育媽媽都可享受128天的產假,原先的晚育假也調整至了生育假。

二、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從事哪些勞動?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 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三、職工產假權益受損如何維權?

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女職工可採取下列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

3、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上海市產假是多少天,上海市修訂了計劃生育條例,取消了晚婚假,規定產假天數是128天,不管女性職工是否屬於晚婚晚育,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產假待遇。在產假期間,職工可以拿到基本工資。如果單位違規的,職工可以到各區的勞動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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