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税罰款和滯納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1W
個人所得税罰款和滯納金

税務訴訟,即税務行政訴訟,作為近、現代國家解決税務行政爭議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是納税人認為具體的税務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按照《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的訴訟制度。税務訴訟是行政訴訟的重要內容之一。行政訴訟是18世紀末才開始出現的一種訴訟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免徵個人所得税滯納金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行政機關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税問題的批覆》(國税函〔2021〕1199號)關於應扣未扣税款是否加收滯納金的問題,明確按照《税收徵管法》規定的原則,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税款,無論適用修訂前還是修訂後的《税收徵管法》,均不得向納税人或扣繳義務人加收滯納金。賬務處理上,企業因未履行扣繳義務,作為一種“處罰”,個人所得税由企業補繳,同時還需按規定繳納一定數量的滯納金和罰款。由於個人所得税是對取得應税收入的個人徵收的一種税,其税款本應由個人負擔。因而企業代納税人負擔的税款屬於與企業經營活動無關的支出,應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補繳以前年度的個人所得税,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還要注意,企業補繳的個人所得税和滯納金不得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