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應發還是實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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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應發還是實發

北京作為經濟發展比較快速的城市,對於員工的工資也有要求,並且員工的工資有最低的工資標準。無論是哪個公司和企業都不能違反國家的規定。並且員工的工資有實發和應發兩種方法。那麼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應發還是實發

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應發還是實發

1、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是應發工資。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是兩個概念,應發工資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後,實際上發到勞動者手裏的工資。如,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事病假工資扣除等,做了這些合理的扣除後所實發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這不是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2、在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在作了符合規定的扣除後的工資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如,根據《河北省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工代表大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明確規定的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費用,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但這種扣除後的工資餘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用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根據有關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幾項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對勞動者實行包吃包住,屬於用人單位給予職工的福利,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將此計算在勞動者的工資內,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貨幣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4、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是兩個概念,應發工資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後,實際上發到勞動者手裏的工資。如,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事病假工資扣除等,做了這些合理的扣除後所實發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這不是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在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在作了符合規定的扣除後的工資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出,北京最低的工資標準指的是應發工資。為了更好的區別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我國法律對此有着明確的規定和説明。所以説在北京工作的人們,先了解一下關於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條例和規定。避免和僱傭者發生不愉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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