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支付勞動報酬要注意什麼 - 支付勞動報酬有什麼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勞動者為單位提供了相應的勞動力,那麼單位就應該按照約定和法律規定,支付勞動者相應的勞動報酬。換言之,勞動者對單位也就享有了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權利。那麼勞動者在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時候要注意什麼內容呢?我們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請求支付勞動報酬要注意什麼,支付勞動報酬有什麼標準

一、請求支付勞動報酬要注意什麼

勞動報酬支付需要注意的三點內容: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首先,結合各種靈活多變的用工形式,本法允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勞動報酬的金額、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進行平等協調,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種對當事人而言更切合實際的勞動報酬制度。同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還要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主要有:

最低工資制度。《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了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此外,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者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者建立勞動關係後,試用、熟練、見習期內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當然,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二、支付勞動報酬有什麼標準?

通過規定勞動關係各個階段的工資水平,政府部門對工資的管理由底線干預變為全面介入,國家對工資分配由指導走向指揮,而用人單位也相應喪失了部分工資決定的自主權。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對於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法律規定一般是按月支付,並且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否則的話單位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這方面的問題,建議您諮詢我們本站的相關律師,他們將用法律的武器捍衞您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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