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有房貸算債權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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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夫妻都是選擇在結婚之後才購買房產,而此時由於雙方都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了,因此房產一般都是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即使有貸款,也是由夫妻共同來償還的。那在夫妻離婚時有房貸算債權債務嗎?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離婚時有房貸算債權債務嗎

一、離婚時有房貸算債權債務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該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由於貸款尚未還清,尚未還清的貸款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應共同承擔。如果雙方都想要房產,可以對房屋競價,房屋產權歸價高者得。獲得產權一方補償另一方一半的競價款。並從競價款中扣除銀行欠款的一半,最後由得房者獨立承擔對銀行償還貸款。

二、哪些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民法中的債依據債務關係的當事人約定或者依據法定產生,享有權利的一方稱為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一方稱為債務人。按照債務承擔,債分為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屬於由夫妻承擔連帶責任的連帶之債,也就是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由夫妻共同來歸還,即使在夫妻離婚後也由夫妻共同歸還。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自然也就會算作是雙方的共同債務,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就要做出處理。一般由一方實際取得按揭房的所有權,但同時也是要承擔剩餘房貸的清償責任,當然也需要對另一方進行這折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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