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補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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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補繳社保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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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工離職後補繳社保


按法律規定,從員工入職之日起即應當繳納社會保險;入職一個月內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從第2個月起需要每月向員工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不過,在實際執行中,社保部門對補繳社保的時間是有限制的(6個月或是多少),詳細以社保部門的答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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