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法是什麼?
雖然社會科技的發展迅速,但是也造成更多的工程質量事故的頻繁發生,種種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它在無形中危害着我們的人生安全,所以如何避免此類事故的發生就成為了社會的焦點,那麼一般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法是什麼呢,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一、一般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法
a、返工處理即推倒重來,重新施工或更換零部件,自檢合格後重新進行檢查驗收。
b、返修處理即經過適當的加固補強、修復缺陷,自檢合格後重新進行檢查驗收。
c、讓步處理即對質量不合格的施工結果,經設計人的核驗,雖沒達到設計的質量標準,卻尚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經業主同意後可予驗收。
d、降級處理如對已完施工部位,因軸線、標高引測差錯而改變設計平面尺寸,若返工損失嚴重,在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承發包雙方協商驗收。
e、不作處理對於輕微的施工質量缺陷,如面積小、點數多、程度輕的混凝土蜂窩麻面、露筋等在施工規範允許範圍內的缺陷,可通過後續工序進行修復。
二、工程質量事故的類別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工程質量事故的類別分為:
1、按事故造成損失程度分級 :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按事故責任分類
(一)指導責任事故
指由於工程指導或領導失誤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操作責任事故
指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操作者不按規程或標準實施操作,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三)自然災害事故
指由於突發的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事故。
3.按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分類
(一)技術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工程項目實施中由於設計、施工在技術上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誤引發的質量事故。
(三)社會經濟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由於經濟因素及社會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風導致建設中的錯誤行為,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因為材料、設備等造成的事故需要更換零部件重新施工,並且在返修處理的過程中要加強驗收規格,修復可能發生的缺陷,這才能為他人的人生安全負有一定的責任。